开栏的话 今天,本刊的一个新栏目——《反贪局长话反贪》,与广大读者见面了。这个栏目将通过反贪局长之口,总结某一种、某一类贪污贿赂腐败的典型特点,分析腐败发生的原因,并结合办案实践提出防范对策建议。我们诚挚地希望各级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百忙中关注腐败新现象,研究职务犯罪发生、变化和防治的规律,形成文字,与同行和广大读者分享。
在最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很多涉案人都有在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行为,“春节腐败”作为一种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实,每年元旦、春节前,中办国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全国各地党委政府都会就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下发通知。然而,“春节腐败”还是屡有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春节期间腐败易发多发?如何才能有效防治“春节腐败”现象呢?
“春节腐败”为何易发多发
在我院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也不在少数。综观这些案件,不难发现,在春节这一特殊时期收受贿赂,有着一些共性。
一是在认识上出了偏差,把行贿受贿当做正常的礼尚往来。在日常生活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找人办事,就要花钱”,觉得人家帮忙办事,不送礼就欠别人一份人情。一些人觉得平时办事欠了人情,正好借春节作一弥补。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对腐败和庸俗的不良风气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是公众对“春节腐败”有一定的认同心理。受贿者大多抱着“别人能收,我为什么不能拿”的想法,不认为自己这样做是违纪违法。因而,节日期间,违反原则的“礼尚往来”,尤其是那些人所共知的“小腐败”,牵扯面之广,涉及人员之多,都比平日有所增长。群众对节日腐败现象司空见惯,这种漠视和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春节腐败”。
三是公务人员存在钻空子搞腐败的投机心理。行贿者和受贿者错误地认为春节期间正值公务人员放假期间,他们搞腐败大多在家中或隐蔽场所,变相行贿的方式不外乎是给孩子压岁钱,看望老人、拜年时送上昂贵的礼品,直接赠送各种代金券等,这些不易被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发现。这个时候也是最容易使他们失去警惕的时候,进而导致双方大行其道而无后顾之忧。这就为“春节腐败”提供了温床。
如何防治“春节腐败”
近年来,每到“年关”,全国不少检察院都会采取一些新方法来预防腐败的发生。比如赠送廉政台历、创作廉政公益广告、进行“过廉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春节腐败”发生的作用,但是,要想根除“春节腐败”,除了倡导文明健康、高雅纯洁的人情交往,创造公正清明的社会环境外,还要建立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上党课、学条规等形式,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社会大众的廉洁教育,形成社会的诚信、问责等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廉洁、文明、节俭过节的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不能腐”的体制和机制。要充分完善现有制度,如领导干部节日述廉考廉制度、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保证制度的落实,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让“春节腐败”没有生存的条件和空间。同时要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权力,逐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程度,建立科学的用人体制,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坚决取缔“小金库”,堵住公款送礼的财源。
——加大惩治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加大对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治理顶风违纪现象,对“春节腐败”顽症施以“重典”,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达到惩处一批人,警示一批人,教育一批人,挽救一批人的目的。通过提高腐败的交易成本,遏制“春节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对受贿者进行严厉惩处的同时,也要对行贿者加以严惩,这样才能杜绝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
总之,要想使领导干部春节期间不腐败,当下狠抓“年关”防范固然重要,但这仅仅是应急之策,更长远的、根本的措施在于加强平时的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等,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抓好落实,努力使制度性反腐成为一种常态而不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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