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3日,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外渗的9100立方米废水进入了被客家人称为母亲河的汀江流域,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紫金矿业的瞒报细节、当地由来已久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过度依赖矿业唯GDP政绩观以及政企官商纷乱复杂的勾连随着环保部和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媒体网络的曝光放大而逐渐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在这起舆情事件中,政府、企业、网民、媒体和当地民众,没有一方是胜利者。除了沿江污染流域群众可能延续数代的生态危机外,留给地方政府、国企和公众检讨深思的,太多太多。
【舆情发端】
紫金停牌风波揭开舆情序幕
●7月3日15时50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外渗的9100立方米废水进入了被客家人称为母亲河的汀江流域,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事故发生后,当地各种传言四起,有群众的手机收到了短信,告知“上杭群众不要饮用自来水”、“不能再吃汀江里的鱼”等。
●7月8日,环保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这是继5月公开通报包括紫金矿业在内的11家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后,环保部的再度出手,有媒体认为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无疑起了重大影响,这一《通知》也被市场解读为是前一轮“核查风暴”的进一步升级。
●此后十余天,外界对此并不知情。直到7月12日上午,在A股、H股上市的紫金矿业突然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股民们才感觉到紫金矿业可能出事。
●7月12日11时38分,新华网率先披露污水渗漏事故的消息,称福建省有关部门初步认定此次污染属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截至发稿时,据初步统计,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
【政府应对】
通报事故信息,成立联合调查组
●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网站发布通报称,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指示龙岩市政府、省环保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省市联合调查组;7月11日,省政府正式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发生经过、原因、影响和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
●7月12日下午,上杭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县长蓝富雁通报称,经检测,渗漏废水主要为含铜酸性废水,没有剧毒物质。渗漏出现后,紫金矿业采取了紧急处理措施。事发当天,县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养鱼群众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新闻发布及舆情关注、城区用水调度及检测跟踪等6个工作组,并立即向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发出停产整改通知;密切关注汀江水质及城区居民用水安全,并将检测信息通过电视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将人饮水、企业外排水和渔业用水含铜指标的国家标准告知群众;对受损养殖户的网箱养鱼按每斤6元全部进行收购,死鱼无害化处理资金由政府先行垫付;加强市场监管,严防死鱼流通。
应对媒体质疑,治理污染源
●7月13日,人民网记者就污水事故中的瞒报行为采访福建省环保厅办公室工作人员时,遭到拒绝;上杭县则回应称,没有听说此事。当天,上杭县防疫站副站长傅卫国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关于为何污水造成鱼类大量死亡而人却能正常喝的质疑时表示,鱼对水中铜含量的要求比较高,当达到0.1毫克/升时,鱼就会出现中毒甚至死亡的现象;而铜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
●7月14日下午,福建龙岩市副市长林兴禄表示,污染源已经全部堵住,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治污措施,设置12个监测点加密了水质的监测,到目前为止,汀江流域水质已经全部稳定达标。
建设新水厂,确保用水安全
●7月14日,中新网消息称,上杭县将在紫金铜矿上游再修建一个新水厂,以确保民众用水安全。这个新水厂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其中紫金矿业公司投入1亿元。
●7月15日,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宁在接受《东莞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上杭发生了一些污染问题,尤其是部分金矿的生产方法,其中涉及到一些剧毒物质,这也是引起公众和网民恐慌的重要原因;政府为确保水质万无一失,才计划在上游新建水厂;新水厂并不能解决汀江下游的水污染问题,污染问题仍需靠法律来解决。
发布初步调查问责结果
●7月15日晚,由环保部和福建省环保厅、龙岩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三点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二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三是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7月15日23时45分,上杭县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调查初步结果,该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副县长梁八生宣读了事故调查结果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严肃追究责任。此外,同意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引咎辞职,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停职检查。上杭县公安局政委温松兴透露,目前已经对泄漏事故立案侦查。紫金矿业铜矿厂厂长、副厂长以及环保车间主任等3人被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该事故调查。此次发布会一共进行了大约15分钟,现场没有紫金矿业方面任何人员参加。福建上杭县委宣传部长张跃龙称,在深夜召开发布会是“根据上级的安排”,随即散会。
●7月16日下午,福建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决定依法追究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上杭县县长邱河清被停职处分,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行政撤职;上杭县副县长蓝富雁及龙岩市环保局长林联锦被责令辞职。
二次渗漏拉回环保部调查组
●7月16日22时30分左右,紫金山金铜矿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二次渗漏,初步估算,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随后,环保部调查组退掉回北京的机票,从福州紧急赶往上杭。
●7月18日下午,由福州紧急返回矿区的环保部环境应急办金冬霞处长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称,在两周内发生两次同样的环保事故,令人非常担心该厂的环保设施和水平。国家环保部调查组要求企业所有污水必须达标排放,所有的排污口马上要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且与省环保厅、市、县环保局都要联网,便于监督。
污水跨省蔓延,问责力度加大
●7月18日,广东省环保厅向福建省环保厅发出特急函件,指出近日来,福建省棉花滩水库出水与广东省大埔青溪电站水体混合后铜含量明显增加,已超出渔业水质标准,对两省跨界河段产生明显影响,导致梅州境内河段渔业养殖面临较大风险。其中大埔青溪断面此前从未被媒体提及的含毒物质“六价铬”浓度接近三类标准。
●7月19日,上杭县环保局副局长陈利羊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称,事故调查组仍在上杭县进行调查:第一,继续监测当地的水质;第二,指导当地进行污染的治理;第三,协助当地企业和政府排查隐患。针对事故的原因和有关情况,调查组将在调查之后向社会通报。
●7月19日,知情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一批官员将在紫金矿业此次污染事故遭受问责处理,最新内部消息是,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有38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7月20日正义网消息称,7月16日,上杭县检察院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对该县环保局紫金山环境监理站站长包卫东、副站长吴胜隆立案侦查,并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初步调查,包卫东、吴胜隆对紫金铜矿湿法厂的环境日常监管不到位,对观察井出水口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企业应对】
信息披露延误,面临巨额赔偿
●7月12日晚,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事故起因是前阶段的持续强降雨,目前已经停止铜矿堆场入堆新的矿石,事故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铜的生产产生重大影响;该突发渗漏事件对上杭县及下游生活用水未产生影响,但下游网箱鱼出现一定数量死亡,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当天,紫金矿业召开四届四次监事会,决定由监事会成立由监事会主席林水清担任组长的事故责任调查小组。
●7月13日,紫金矿业股票复牌,A股下跌3.68%,H股大跌12%。当天,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小问题、小事故,把事情想简单了,最后发现是大问题时,已经来不及了;公司将会检讨自身工作中的错误,吸取教训,并将承担赔偿责任。紫金矿业副总裁刘荣春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据上杭县政府初步统计,此次泄漏事故的中毒鱼群初步了解为58万斤,与新华社披露的378万斤出入较大。如果按照每斤死鱼6元的收购价,378万斤死鱼则意味着2268万元的巨额赔偿;如果中毒的鱼只有58万斤,则赔偿数额也大大减少。紫金矿业另一相关负责人表示,鱼类中毒的最终数字是多少,还需要等待官方提供权威统计。
证监会专项核查信息披露问题
●7月14日,紫金矿业矿长助理陈露楠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之所以事隔数日才披露信息,“是因为走程序,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向各级部门汇报情况,更重要的是,当时我们的第一要务是事故处理,在没有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之前过早通告会引起恐慌。”
●7月14日晚,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不及时披露,显然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及时披露,又涉及地方的稳定大局。最终,董事们权衡利弊,认为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还是要以维稳大局为重。
●7月14日夜,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公布了紫金矿业关于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专项核查的公告,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突发渗漏环保事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7月15日,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接受《东莞时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网友维稳和生命安全哪个更重要的质疑称,维稳实际上就包括了健康安全;各地记者会拥过来,每个人都想抓住抢险的人,想让他介绍情况,抢险工作就无法开展;媒体有放大效应,政府从维稳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他们的责任,而我们考虑的是信息披露这个方面。
●7月16日,有知情者向《证券日报》透露,香港联交所也正在向紫金矿业问责,紫金矿业董秘已经奔赴香港解释公告延迟原因。此番紫金矿业再涉信息披露违规雷区,有市场人士认为,紫金矿业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处罚。
企业向公众致歉,加大环保投入
●7月17日,紫金矿业针对二次渗漏事故发布消息称,经采取堵截、调度等有效措施,17日7时基本堵截污水未渗漏入汀江;公司决定对紫金山金铜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矿长和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两人进行停职检查。
●7月18日,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同样是在紫金山金铜矿,冶炼金的污水有剧毒,从来没有发生过渗漏事故;而冶炼铜的污水危害较小,反而出现事故,可见不是技术上做不到,而是我们在思想上麻痹大意了。”此外,对于市场比较关注的政府干预紫金矿业公司事务过多的问题,陈景河表示,在国有控股企业中,紫金和政府的关系是很清楚的。政府是紫金的最大股东,双方基本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目前,公司的确有个别政府官员在公司监察审计等部门任职的情况,但这是作为大股东的上杭县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手段,是合情合理的。委派到企业任职的官员,都必须先辞去公务员职务,这也完全合乎《公司法》的规定。据悉,当天下午,紫金矿业召开董事会,通过两项决议,一是向公众道歉,二是加大环保力度。
●7月19日,紫金矿业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同时发布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致歉信》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特别决议》,进一步追究了泄露事故的责任人,并反思公司高速发展模式,称今后将适度调整规划目标,但仍未就两周内发生二次泄露事件的原因予以详细解释。
●7月19日晚,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在上杭县电视台公开向全市人民道歉,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舆情传播】

媒体报道日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正义网舆情工作室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第一阶段:论坛股吧爆料猜测 停牌敏感内幕引发关注
早在7月6日,国内知名论坛天涯社区上就有网友反映紫金矿业造成汀江流域污染、出现大面积死鱼的情况,并贴出了大量触目惊心的死鱼照片。在网友的跟帖讨论中,污水池渗漏、政府以6元/斤收购死鱼等信息已经露出端倪。更有网友在留言中提到,当地民间一条短信被大量转发:“近日汀江河水严重污染,请不要用自来水洗菜淘米,千万不要吃鱼”。7月7日,便有股民在紫金股吧中发帖质询“紫金暴跌超过英国石油公司,是不是有什么重大问题没有披露?”
7月12日上午,在A股、H股上市的紫金矿业突然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11时38分,新华网福建频道发布消息《最大黄金生产企业污水池渗漏 造成福建汀江局部污染》,率先披露了事故的信息。当晚,福建省环保厅和紫金公司对事故情况先后予以通报,引起国内传统媒体、广大网民,尤其是紫金矿业受损股民的高度关注。有股民愤怒质疑紫金矿业信息披露违规:“为何7月3日发生污染事故,却迟至今日才发布公告。”对于当天的停牌,有股民表示:“连个割肉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未来几天的走势不堪设想。”
第二阶段:中央媒体全面介入 信披迟误饱受非议
从7月12日起,人民网开始制作大型新闻专题《紫金矿业发生“7·3重大污水渗漏事故”》,并先后推出《紫金矿业污水泄入汀江》、《紫金矿业深陷“环境门”》、《紫金矿业污染迟报9天的真相是什么》、《谁为紫金污染担责》、《维稳与违规真是两难选择吗》、《中国阻击重金属污染》、《紫金矿业:要青山绿水还是要毒水氰山》等9个特别策划,持续就这起事件中的舆情热点进行全方位解读。
7月13日7时03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题为《紫金矿业废水渗漏汀江致流域严重污染迟报九天》的稿件,首次关注紫金矿业的信息推迟发布问题,并且将该公司此前曾被环保部点名整改、今年高考期间曾发生污染致鱼类大量死亡等细节加以报道。而接受采访时,紫金矿业副总裁刘荣春关于“渗漏主要系天灾”的回应,以及上杭县防疫站副站长傅卫国关于致鱼类死亡的污水对人体无害的解释,饱受舆论的批评质疑。15时许,人民网接连发布三篇消息,就事故是否存在瞒报问题向福建省环保厅、上杭县政府以及紫金矿业进行质询。当日,《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等都纷纷发表调查类文章,关注当地民众的饮水安全、受损养殖户的生活以及紫金矿业可能面临的巨额赔偿金额。
第三阶段:政企乱局浮出水面 舆情应对屡遭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在各大门户网站制作的相关专题中,《新世纪周刊》于6月14日发表的文章《紫金矿业屡陷环保泥潭管理层搀杂着浓重官方色彩》在7月13日被重新转载,并开始在各大论坛社区广为流传。文章称,上杭县有多位政府官员前往紫金矿业挂职或任职,还有一些官员或多或少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这一细节在此后的媒体调查报道中屡屡被提及。
7月14日,《人民日报》刊文《追问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事故为何9天后才公布?》,继续追问事故迟报原因,同时报道了紫金矿业第一大股东为代表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事实,并附上该企业更为详尽的环保问题记录。当天,国家环保部主管的《中国环境报》头版刊文《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为何迟报?》,批评当地政府对企业污染的袒护行为及上市公司的盲目逐利,并指出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南方周末》刊文披露了始于6月5日的另一场毒水渗漏事故中当地渔民通过上访、谈判等方式与有替紫金矿业瞒报嫌疑的上杭县政府进行博弈的情节。当晚,中央电视台《今日观察》节目播出《又见水污染!》,著名财经评论员何帆评论称,“紫金矿业的背后有一个保护伞,有非常深厚的政府背景。正是由于有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每次出到问题的时候,紫金矿业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相关舆情于当日达到本轮监测期的峰值,共计1650篇。
7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文《紫金矿业在维稳和违规之间痛苦抉择》报道了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关于不及时披露信息是考虑到地方维稳大局的言论。该报道引起国内舆论的高度关注,“维稳”是否大过当地民众的生命安全成为舆论拷问的焦点。当天23时45分,上杭县紧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因为缺少提问环节、紫金矿业方面缺席和深夜发布的行为饱受媒体诟病。
7月16日,关于瞒报“维稳说”的社论、重磅评论密集发布,当天24篇评论文章中有21篇都是在批评紫金矿业罔顾民生的不当回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特约观察员张天蔚发表评论《紫金矿业隐瞒非维稳午夜发布新闻是阴谋》称,“维稳的惯性思维,促使他们作出了最落后、最不明智也最不负责的选择。或许,维稳只是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借口。福建省上杭县不能不发布消息,又要尽可能不让消息发布出去的作法,给大家的感受不是信息公开,而是隐瞒和阴谋。”
第四阶段:二次渗漏再伤公信力 日常监管成热议主题
7月16日22时30分左右,紫金山金铜矿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二次渗漏,使得此前联合调查组作出的问责整改措施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再次掀起舆论关注热潮。齐鲁网网友“王齐顺”对此评论称,“调查组刚刚离开,鉴于渗漏事故再次发生,又不得不又紧急重返事故现场,无疑是重重扇了调查组一耳光。只是,这一重重的耳光是打得调查组成员越发晕头转向呢还是促使他们更加清醒?恐怕只要天知、地知、调查组成员和相关企业知道了。”
7月16日下午,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出台一系列问责处理措施,似乎为事件爆发以来的惩办责任人的呼声交上了满意的答卷。7月17日,福建省委机关报《福建日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环保责任重于泰山》称,“此次事件敲响了环保警钟,我们必须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出现的问题绝不放过、决不手软,真正体现环保对人民负责。”18日,《南方都市报》、《现代快报》等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提醒当地政府不要事后问责了事就忽略了日常监管,防火比救火更重要。《现代快报》评论称,“如果说以前最令人愤怒的是信息迟报,现在迟报已经降为其次,最令人愤怒的是长期非法直排污水,以及政府对这种行为无所觉察或者知而不理。”
第五阶段:紫金致歉挽回声誉 期权腐败声浪再起
7月19日,新华社主管的《经济参考报》刊文《紫金矿业管理团队官方色彩甚浓》着重报道了紫金矿业与当地政府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文章罗列了紫金矿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简历,称“除挂职或任职外,还有一些官员或多或少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其中,最具代表的典型是曾任上杭县副县长、后下海到紫金矿业做监事三年,又返回官场,任武平县副县长的郑锦兴。而离开紫金矿业前,郑还受让了100万股的公司股份,交易价格为9.15元。
尽管当晚紫金董事长陈景河在当地电视台公开致歉认罚的做法挽回了些许称誉(20日,紫金矿业股票强势涨停),然而,这篇反映当地官商关系的文章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再次点燃国内舆论对污染事故背后官场勾结以及期权腐败的强烈抨击的怒火,当日报道文章再度突破千篇大关。7月20日,《东方早报》评论称,“官金”勾兑张狂无忌,民众只剩一声叹息;《法制日报》刊文一针见血地指出,紫金污染背后是期权的腐败;《南方都市报》则以《紫金矿是一支“幸福的官股”》对官商合作剥夺公众幸福的行为大加批驳。
据正义网舆情工作室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0日21时,国内相关媒体报道共计8908篇,其中评论文章88篇。在最终的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出台之前,相信舆论的追问不会停息。
【媒体评论】

媒体倾向性分布图
(抽样:88篇,来源:正义网舆情工作室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维稳不能成为推责瞒报的挡箭牌(24%)
7月16日,《晶报》发表社论《紫金矿业在维谁的稳》称,作为一家上市企业,首先想到的应是对股东负责,严格遵守《证券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在这种基本义务都未尽到的情况下,奢谈什么“维稳为重”,既显得苍白无力,也有替政府操心的“越位”之嫌。这样的“维稳为重”,更像是一个挡箭牌,仿佛有了它,瞒报行为就具有了合理性。事实上,假如泄漏事故发生之初涉事方就能及时公开信息,或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被动局面。在这9天时间里,有多大面积水域被污染,有多少鱼被毒死,又有多少不明真相的公众误饮了被污染的河水!所谓的“维稳为重”带来的,恰恰就是更大的“不稳”。
7月16日《华商报》刊文《维稳与违规真是两难选择吗》称,维稳与违规本身是个老问题,在民间其实早有答案:没有规则的稳定不是真稳定,早晚会出事。强制的维稳与这种隐瞒的维稳,最终只要真相被揭露,往往会引发更为不稳定的社会问题,甚至成为强烈的群体性事件之诱因。即使不在这个事情上爆发,但大家会记住此事,等到一定的时机,说不定就出来打酱油了。很多看上去事情并不大的群体性事件最终到了很难收拾的程度,大概都是因为这种情况。
批评当地政府监管缺位、应对能力低劣(21%)
7月17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事后监管强势掩盖不了日常监管虚脱》称,上杭县政府作为紫金矿业的大股东,所投入的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出资比例,还让渡了政府必须承担的市场监管责任。这种生意貌似带来了公共资产的增值,实际上却导致了公共利益的流失黑洞。高层调查带来的问责结果,也间接证实了这种基层日常监管沦陷的严重程度。事后问责与日常监管成了两套并行不悖的系统,即使承认这种惩戒可能提升基层官员日常监管的责任心,但上级震慑与政商同盟细水长流的利益驱动相比,这种代价与收益无疑是不成比例的存在,也势必在日常监管上造成官员的投机盛行。对普通公众来说,重大事件的事后处置只是新闻,但无处不在的基层日常监管才是自己的生活。以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例,这种日常监管的沦陷已经足以令人灰心。
7月17日《西安晚报》刊文《深夜通报的N种猜想》称,没想到通报如此重大事故,却把时间安排在深夜,发布会只有15分钟,没有提问环节。上头何以如此安排,不得而知,这给了公众充分的想象空间。猜想一,不给记者追问的时间?如果发布会安排在上午或者下午,记者就会有充分的时间“穷追不舍”。猜想二,弱化舆论的质疑和批评?在网络时代,如果在上午或下午通报一起事故,不仅当天网络上就会有不少批评文章,第二天平面媒体的批评可能更深刻。猜想三,为了不让记者采访有关领导?会议结束后,上杭县相关领导迅速离开会场,就是最好的证明。
7月17日《东莞时报》刊文《哭泣的汀江与飘摇的金矿》称,一场过分轻浮而匆促的新闻发布会就这样结束了。上杭县政府在此中所表现出来的傲慢与焦灼,与他们极力想掩饰的不安与惊恐几乎同样显著。可明显看出,与此事关系甚重、疏于职守并最终致祸的上杭县政府依然没有进入正确的角色状态,甚至他们连与媒体多待一会的耐心都欠奉。这场新闻发布会所带来的正面意义也迅速被公众舆论中重新酝酿的恶感所吞噬。
指责紫金矿业唯利是图、罔顾公众利益(19%)
7月1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紫金矿业将民众利益置于何地》称,污染触目惊心,而又瞒报9天之久。上市公司本该坚守商业诚信,却能任意宰割信息,视股民利益和股市法则为透明。当地政府与污染企业的盟友关系,令司法问责隐晦不清。而紫金矿业犹如自私自利的淘金大鳄,甚至不必为当地民众的生命健康负责,而由当地政府全权打理所有糟糕的污染局面。污染以这样的方式上演,最受伤害的当属民众,他们赖以生存的水源和环境成了最不稀罕的部分。紫金矿业辩解说缘于天灾的污染不可避免,致害却是人祸之必然,因其也承认管理有漏洞。
7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社论《选择负责任的投资》称,紫金矿业陷入“环保门”,已非第一次。因为环保方面的软肋,当初差点就没能在A股上市,最近则多次涉及环保问题。投资者应力求做“社会责任投资者”,应在社会、道德考量的基础上选择股票。也就是说,那些达不到环保、道德等标准的企业,即便已然成为公众公司,即便仅从赢利角度而言投资颇有价值,但仍然不是理想的投资选择。其外部性的风险,比如环保风险,将是影响其内在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
深究官商纠结比污染问责更迫切(18%)
7月20日,《法制日报》刊文《紫金污染背后是期权的腐败》称,无论是紫金矿业绑架了当地政府,还是当地一些官员把持了紫金矿业作为掘金之地和退休之后的养老院,金字招牌之下都逐渐显露出了“红肿之处,艳若桃花”之势。这些退休和在职的官员,在上杭矿业多次遭污染举报甚至导致上访却毫发无损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他们在企业的围墙之外,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承诺了怎样的任务?所有这些与他们曾经的或者现有的手中公权是否存在关系?如果说紫金矿业污染了汀江,那么需要深查的是:一些政府官员是否污染了紫金矿业,或者相互污染。
7月20日《重庆商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探究官商纠结比污染问责更迫切》称,企业以赚钱为目的,公权部门的政府则是维护市场规则,前者是“球员”、后者是“裁判”。如果前官员又当“裁判”又当“球员”,只会引起人们对于权力寻租的担忧,对游戏的公平性的担忧,对市场发展的担忧。对于紫金矿业,污染问责很重要,但更需探究背后的官商纠结。而紫金矿业仅是众多使用前官员的上市公司之一,未雨绸缪,规范前官员任职企业条件并予以切实监管就尤显迫切。毕竟,这事关中国所有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
建议理顺政企关系扭转偏执政绩观(10%)
7月14日《中国产经新闻》刊文《必须给“长子”立规矩》称,“共和国长子”的叫法表明国家对国企寄予厚望,希望给其优厚的条件从而使其担当起重任,包括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包括拉动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等。但是,国企也是企业,逐利、逃避监管等都是企业本能,而担当社会责任却不在其本能之中。说到底,责任还在国企管理部门身上。不立规矩,即使是国企也不可能仅仅以自律行事。只有规矩确立,责任明晰,国企才能担当起重任,而不是仅仅是暴露其“顽劣”的一面。
7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文《从紫金矿业事故看政企关系》称,地方政府与龙头企业如何和谐相处,说到底,这还是个政企关系的问题。政府从自身职能出发,通过营造环境、给予相关政策等来关心、支持企业发展,都是必要的,但这种关心与支持,不是溺爱,不是无视问题的存在。从企业的角度说,既可借助政府的势能,又必须强调企业的独立性,依法经营。官员与商人走得过近,容易出事;同理,政府与企业利益过于重合,也容易出问题。出了问题,社会遭殃,肇事者也无法独善其身。
7月17日《上海证券报》刊文《牺牲环境的发展,意义何在?》称,尽管呼吁了很久,但时至今日,地方政府的GDP崇拜仍未得到纠偏,招商引资之所以令地方政府乐此不疲,既是因为可以创造可观的财政收入,更是因为GDP仍是地方政府官员考核的主要指标。某些招商引资成功的地方,不仅形成了产业制造基地,创造了巨大的GDP,还成了地方官员升迁的摇篮,这无疑将对其他的地方政府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
治理企业污染关键在于严厉问责查处(8%)
7月18日《燕赵都市报》刊文称,为了能让紫金矿业真正汲取教训,彻底澄清、净化污水排放的制度源头,让污水渗漏不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对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还须再加码、上层次。更重要的是,除了表面技术性的事故原因外,还要进一步深查背后管理、体制上的根源,除了环保部门的污染调查外,还要进一步的由纪检、司法部门主导,针对腐败、渎职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7月18日《现代快报》刊文《追究“紫金”,更要追责政府》称,发生污染后,紫金矿业当然也应当向社会公开信息,因为污染是一种公共事件;然而污染事件信息没及时发布的责任,更在于政府。因此,舆论追问的首要目标,是政府而非紫金矿业为何没有及时公布信息。如果紫金矿业没有向政府呈报,那么政府必须对紫金矿业严加惩处;如果紫金矿业已经报告,而政府隐匿信息,那么政府必须承担隐匿迟报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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