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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改革 告别“铁饭碗”捧稳“瓷饭碗”

发布日期:2010-02-04 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 点击数:

告别“铁饭碗” 捧稳“瓷饭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为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释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张苹)1月25日,本报刊发《不做“官”照样有前景》一文,报道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推进的“时间表”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网上热议。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媒体和网民提出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和解答。

  “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让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用一句话,高度“浓缩”了深圳市正在推进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精华”。

  不做“官”照样有前景

  1 问:改革目标之一是淡化“官本位”,在制度层面具体有哪些措施来实现这个目标?

  【释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说,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的建立,为不愿做“官”和不适合做“官”的公务员另设了一条发展路径,不做“官”也照样有前景。其次,打破工资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的唯一对应关系,实现工资待遇与各类职务序列的合理挂钩,并将在改革推进中逐步把依附在“官职”上的各种待遇规范化、透明化;三是明确行政执法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为非领导职务,其待遇提升取决于自身履职履责能力、工作业绩和年功积累。

  三个职类公务员预期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也就是进入三大职类的群体,在公务员队伍干一辈子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差别不大。

  前途明了要求高了

  2 问: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这次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那么能否说设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独立的职务序列就是为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

  【释疑】:“这话不完全对”,王敏说,受机构规格的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台阶少,难以留人留心。新的管理制度将为基层公务员带来的影响可用四句话来概括:前途明了、路子宽了、步子稳了、要求高了。

  “前途明了”是指明确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每个台阶及其要求都非常明确,最高台阶是一级执法员(中途转任至其他职类的不在此列),有一定的高度,但大部分人跳一跳都可以够得着。

  “路子宽了”是指职级不受机构规格限制,基层所、站和市直机关的执法人员具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并且三级执法员以下不设职数限制,强调个人工作业绩。

  “步子稳了”是指职级、薪级晋升与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年度考核称职的,每年可以晋升薪级,考核有优秀的每三四年可以晋升职级,一般四十五岁左右可晋升到二级执法员。

  “要求高了”指随着分类考核、能级管理、执法监督等制度的制定实施,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法水平、应急处理和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实行聘任制后,表现不好就有下岗可能,要更加努力才能捧稳“饭碗”。

  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3月举行

  3 问:实施分类管理后,招考公务员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吗?对考生会有什么影响?

  【释疑】:从今年起,深圳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在春节过后的3月份,将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

  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后,可以根据单位用人情况和申报情况,灵活安排更有针对性的招聘。深圳市每年退休的公务员约为500人,各单位也保留有一定的空编,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但大规模的公开招聘一般一年不超过两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说,实施分类管理后,招聘公务员的组织方式、程序等都与以前一样,但他提醒有意报考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考试将实现分类招考,报考不同职类,考试的科目、内容、考试方式等都可能不同,要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作相应准备。

  在今后几年内,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都将列入考试内容,考生可以事先掌握。

  分类管理强调专业化发展,偏重职位管理,进入公务员队伍后“二次择业”的成本会比较高,考生选择报考职位时一定要先了解职位职责、要求及其职业发展方向,看是否适合自己的性格、志向和能力特长,以免入错行。

  考生考上后,将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也就是说报助理执法员的只能按助理执法员聘任,高学历者报考要求较低学历职位的,也只能与低学历报考者定为一样的职级。“举个例子,研究生与大专生报考同一职位,拿的薪酬是一样的,这一点与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考生要特别注意!”

  聘任制加速公务员队伍新陈代谢

  4 问:“铁饭碗”是公务员职业最大的吸引力所在,聘任制打破了铁饭碗,会不会影响公务员的吸引力,造成队伍整体素质的下降?

  【释疑】:“聘任制公务员虽然已经不是‘铁饭碗’,但也还是一个不错的‘瓷饭碗’,只不过要求公务员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处长孟漫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

  相对于委任制而言,聘任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这对想混日子的人来说也许是坏事,但对真正有能力、想干事的人来说却是好事,因为其养老、失业等保障制度是跟企业和社会其他群体完全衔接的,随时可以转移,中途离职有基本保障,有机会二次择业;而委任制公务员中途离职是“净身出户”,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二次择业成本很高,这也是造成其能进难出的重要原因。所以在建设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大趋势下,聘任制将比委任制更具优势和活力。

  以后新进入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都将实施聘任制。在制度设计上,聘任制公务员绝不是公务员中的“二等公民”,其在权利义务、职务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都与委任制执行一样的制度。聘任制规定了选聘方式和协议工资制度,这为机关聘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利于吸引各领域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的规划、研究和决策水平。

  委任制公务员可自愿转为聘任制公务员

  5 问:聘任制公务员能转换成委任制吗?

  【释疑】: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提出,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这是聘任制自身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因为在委任制的铁饭碗没有被打破的情况下,如果打开了这个口子,必然导致大量聘任制公务员选择委任制,从而使聘任制沦为过渡性制度,也将使聘任制公务员沦为公务员队伍的“二等公民”。

  但委任制公务员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这等于是拓宽了委任制公务员的出口,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聘任制的优势,加速现有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聘任制使公务员退出机制更灵活

  6 问:大规模招聘任制公务员,会否导致“扩编”问题?

  【释疑】:王敏介绍说,深圳市从2007年1月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从三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排除了制度障碍,也为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通了道路。

  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一样,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行政编制限额内招聘,不会导致公务员数量的上升。但实施聘任制可以对存量编制资源进行盘活,委任制公务员在机关的服务年限约为35年,也就是每个人占用编制的时间约为35年,实施聘任制后,公务员退出机制更加灵活,个别占编不干活的人将被及时请出公务员队伍,另外还会有短期聘任的公务员,个人占用编制时间将会缩短,可以提高编制利用效率,让更多优秀人才有机会为机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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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2010年01月25日报道:深圳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朝着专业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不做“官”照样有前景

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本职位上“从一而终”做专做精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朝着专业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2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将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分别制定与职类特点相适应的独立职务序列及管理制度体系。

三大职类公务员建立各自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规范交流,引导公务员按职类、职组、职系发展,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服务水平。

改革重点

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

目前,深圳市公务员都按综合管理类管理,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初步统计,深圳市行政机关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实有人数约6300人(目前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约为35000人,其中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0000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改革,上述21000人中,约有85%为警员,也属于行政执法类),加上公安和监狱劳教系统警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达到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70%。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务员。经有关方面反复调研评估,暂将市气象局的气象预警预报处、信息网络处纳入第一批改革单位,涉及人数16人,约占此次纳入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总数的0.1%,其目的主要在于建立和检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以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扩大范围。

职务序列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市、区、街道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实施相对独立、不具有对应关系的职务序列,是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重要标志和手段。

根据《实施方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设置是基于其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在基层,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是晋升台阶少、发展的“天花板”(一般为科级)低。新的职务序列一般设七级,是综合考虑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最终发展高度、每级台阶的有效激励时间(约3至4年可上一级)和制度的持续激励时间(至邻近退休时都还有晋升职级薪级的机会)等因素。二是同一执法单位各执法职位之间的工作内容、性质、责任和对人员的素质要求等区别不明显,其能力素质与职级高低的关联性不强,因此在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不设职数限制,职级晋升更多强调个人的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

专业技术类

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本职位上“从一而终”、做专做精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高级职务实行职数管理,部分职组、职系的主管以下职务不限职数,按年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实绩等条件择优选升。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设置也是基于其职位特点:一是职位的横向差距大,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内容、性质、对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区别明显、可替代性低,难以横向比较,应该各走各道,实行不同的职务序列;二是职位纵向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讲职务越高对专业技术能力素质的要求越高,因此其职务晋升应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

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的设置,为执法力量下沉和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本职位上“从一而终”、做专做精。不做“官”的公务员也有清晰长远的职业发展前景,有利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引导基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

改革时间表

制度先行 逐步推进

用3年时间(2010-2012)分步组织实施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苹)为保证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深圳市将采取“制度先行、逐步推进”的办法,用3年时间(2010-2012),分步组织实施。

制定分类管理基本制度。2010年1月前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为改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确定职位分类方案。2010年1月前研究界定首批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公务员职位,并编制职位目录予以明确。

套转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职级和薪级。《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召开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套转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工作。

优化细化职位分类。根据队伍管理需要和本市行政机关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调整优化职位分类,适当细化职组、职系的划分,形成较为科学、明晰的职位分类体系。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研究制定分类培训、分类考核、能级管理、执法监督等配套制度,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并积极探索制定各类公务员服务标准体系、职业行为规范等,进一步推动公务员职业化建设。

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实行聘任制

每年可新增千名公务员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苹)结合分类管理的推进,深圳市将对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现有编制空缺情况和每年退休人数情况估算,未来几年每年可新增聘任制公务员约1000名。

《实施方案》提出,行政机关聘任公务员,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聘;聘任专业通用性较低、难以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目前我国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委任制公务员,其显著特征是“铁饭碗”,能进难出、能上难下,有利于稳定队伍,也容易造成队伍的僵化。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深圳市从2007年1月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共53名聘任制公务员。

从3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排除了制度障碍,对增强队伍活力,提高队伍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闻链接

我国干部管理为“大一统”模式

“大一统”模式带来一系列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干部管理一直是“大一统”模式,公务员也没有实行分类管理。这种模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一是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准入门槛、能力建设和待遇均是“大锅饭”;二是受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大家都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基层工作;三是各种待遇都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官本位”意识浓厚,导致“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四是许多单位以各种理由分拆、增设机构、提高规格以相应增加领导职数来解决干部待遇,也是产生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弊端的主要原因之一。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城市之一

深圳市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进行过借鉴香港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研究,但由于当时国家公务员制度刚刚建立,各方条件尚不成熟而未有大的进展。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划分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类别,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

深圳市已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

2006年8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深圳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实施了专业化改革试点,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个职组,分别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从招录、任职定级、职务升降、转任交流等环节全面实施了分类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公安部和人事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任务交给深圳。广东省也将此项工作列入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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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改革正式启动 深圳公务员告别"铁饭碗"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大部制改革“余震”犹在,深圳在人事制度层面再发狠力,重磅推出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2月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深圳公务员将被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除了综合管理类仍沿用以往公务员的管理模式,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都将实施聘任制,这意味着深圳公务员正式告别“铁饭碗”时代。

能进能出 公务员“铁饭碗”被打破

“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表示,现有的公务员任命和升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选贤任能和培养人才的需要。这也是深圳进行此项改革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将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让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

据悉,此次公务员改革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行政执法类将被划分为7个职级,各个职级均为非领导职务,互相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又因为采用聘任制,各部门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留用,表现不好的公务员也将有下岗可能,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将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这意味着,此前公务员晋升空间小,基层公务员常常遭遇晋升“天花板”,以及“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都想当领导的局面将被打破。

目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另外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0000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只确定了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以后将逐步扩大范围。

聘任制公务员并非公务员中的“二等公民”

改革方案一出,有人质疑:“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岂不成了公务员中的二等公民?”王敏解释,在制度设计上,聘任制公务员在权利义务、职务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都与委任制执行一样。“三个职类公务员预期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也就是进入三大职类的群体,在公务员队伍干一辈子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差别不大。”

据介绍,综合管理类实行职数控制,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强调竞争择优,个体发展前景的差异大、不确定性高,最终大部分人将积聚在金字塔的底部(科处级),但也有个别人可能发展到塔尖部位(省部级乃至国家领导人);行政执法类在职业发展的大部分时间不受职数限制,靠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晋升,发展前景确定、路径清晰、节奏平缓,大部分人最终发展高度差别不大但快慢有别(基本上都可达到二级执法员以上);专业技术类强调对专业技术的尊重,专业技术水平在职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专家和技术权威将可能获得优于高官的待遇,但其交流机会相对较少。因此,三个职类各有各的优点。

“聘任制公务员职级、薪级晋升与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年度考核称职的,每年可以晋升薪级,考核有优秀的每三四年可以晋升职级,一般四十五岁左右可晋升到二级执法员。”

此外,王敏表示,相对于委任制而言,聘任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这对想混日子的人来说也许是坏事,但对真正有能力、想干事的人来说却是好事,因为其养老、失业等保障制度是跟企业和社会其他群体完全衔接的,随时可以转移,中途离职有基本保障,有机会二次择业,而委任制公务员中途离职是“净身出户”,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二次择业成本很高,这也是造成其能进难出的重要原因。

今年3月组织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

据悉,深圳早在2007年1月就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深圳市政府认为,从两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排除了制度障碍,也为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通了道路。

从今年起,深圳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在春节过后的3月份,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

王敏表示,旧模式下公务员招考都采用传统的“大锅式”,分类管理改革之后,各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不同类别公务员的招考时间,在有需要和有行政空编的前提下,都有可能安排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招录也将不再是“一锅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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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2010年02月04日报道:每年招聘千名聘任制公务员

深圳新闻网讯 “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实施范围”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结合分类管理的推进,我市将对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实行聘任制。从今年起,我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
吸引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

目前,“铁饭碗”是公务员职业最大的吸引力之一,聘任制打破了“铁饭碗”,是否会降低公务员的吸引力,影响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从我市组织的两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考来看,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低于传统的委任制公务员招考。从长远看,聘任制将比委任制更具优势和活力,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方面可以实现‘双赢’。”此外,聘任制规定了选聘方式和协议工资制度,这为机关聘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利于吸引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聘任制把“铁饭碗”变“瓷饭碗”,公务员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住饭碗。

公务员招考将分类进行

实施分类管理后,公务员招考将有一些变化:第一,考试将实现分类招考,报考不同职类,考试的科目、内容、考试方式等都可能不同;第二,将把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列入考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第三,分类管理强调专业化发展,偏重职位管理,进入公务员队伍后“二次择业”的成本会比较高,考生选择报考职位时一定要先了解职位职责、要求及其职业发展方向,看是否适合自己的性格、志向和能力特长,以免入错行;第四,考生考上后将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也就是说报助理执法员的只能按助理执法员聘任,高学历者报考要求较低学历职位的,也只能与低学历报考者定为一样的职级。这一点与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以往是将学历作为确定待遇的因素,以后只将职级作为确定待遇的因素。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转为委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因为在委任制的“铁饭碗”没有被打破的情况下,如果打开了这个口子,必然导致大量聘任制公务员选择委任制,从而使聘任制沦为过渡性制度,也将使聘任制公务员沦为公务员队伍的“二等公民”。但委任制公务员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这等于是拓宽了委任制公务员的出口,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聘任制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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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2010年02月04日报道:

2.4万人转为“行政执法类”

占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近七成

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万余人,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69%。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设7个职级,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关系,职级、薪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改革将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台阶少、发展“天花板”低等问题。

职级、薪级晋升与业绩挂钩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执法队伍领导职务归入综合管理类管理),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目前,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另外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万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这些公务员中约85%为警员,也属于行政执法类,因此改革后我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万余人。

解决基层执法员待遇增长难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约占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七成,基本上都在基层和一线,分类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产生什么影响?目前,由于受机构规格的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台阶少、发展“天花板”低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天花板干部”因升迁无望,消极混日,影响了行政效率。从制度上解决基层和一线的执法员的职业发展和待遇增长问题,鼓励和引导他们安于基层工作。

“前途明了、路子宽了、步子稳了、要求高了”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对新的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影响进行的形象概括。他说,“前途明了”是指明确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每个台阶及其要求,最高台阶是一级执法员,有一定的高度,但大部分人跳一跳都可以够得着;“路子宽了”是指职级不受机构规格限制,基层所、站和市直机关的执法人员具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三级执法员以下不设职数限制,升职竞争不太激烈,只要踏实做好本职工作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步子稳了”是指职级、薪级晋升与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年度考核称职的,每年可以晋升薪级,考核优秀的每三四年可以晋升职级,一般45岁左右可晋升到二级执法员,可期可控;“要求高了”指随着分类考核、能级管理、执法监督等制度的制定实施,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法水平、应急处理和勤政廉政等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新的职务序列与行政级别脱钩

此次改革明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为非领导职务,不管职级高低,其主要职责都是执行、服务。在以往的职务序列中,虽然分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但两者之间有一一匹配关系,主任科员与科长平级,比副科长高一级,因此副科长虽然是“官”,但实际上很难指挥主任科员。改革后,新的职务序列与行政级别脱钩,并且明确是非领导职务,从制度上实现了“官”“兵”分途,理顺了指挥和执行体制,有利于队伍执行力的提高。

同时,改革还为精简机构提供人事制度支持。在原体制下,通过增设机构来增加职数以解决干部待遇问题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某些单位内设机构繁多,行政效率降低。比如个别只有30余人的处级单位,下面可能设十几个科,每个科就两三个人,除了科长、副科长,“兵”就一个。去年我市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推行大局制,接下来也必然要推行大处制、大科制,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晶报2010年02月04日报道:七成公务员饭碗由“铁”变“瓷”

深圳成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城市,将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三大职类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孙妍 陈巧玲 龚婷)随着《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的通过,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大一统”的公务员管理模式将被打破,除了原有的综合管理类外,还将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这3种职类将分别制定与职类特点相适应的独立职务序列及管理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告诉记者,公务员分类管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其主要特点是对从事战略决策、宏观管理的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从事各类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专门人才分别设计管理办法,分别规范职业发展通道和能力要求,以适应现代行政管理的需要。

我国公务员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大一统”模式,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标难定位、路径不清晰、要求不明确,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无法满足选贤任能和培养人才的需要;

二是受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都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基层工作;
三是各种待遇都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官本位”意识浓厚,导致“千军万马挤独木桥”;

四是许多单位以各种理由分拆、增设机构、提高规格以相应增加领导职数来解决干部待遇,也是产生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弊端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市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2008年,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我市。此次,我市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改革基本思路是分别制定与职类特点相适应的独立职务序列及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招考、转任、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以此推进公务员专业化建设,进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效率。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重点考虑其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为夯实基层、加强一线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实施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改革时间表

我市将采取“制度先行、逐步推进”的办法,用3年时间(2010-2012),分步组织实施改革。

1

制定分类管理基本制度。2010年1月前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为改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2

确定职位分类方案。2010年1月前研究界定首批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公务员职位,并编制职位目录予以明确。

3

套转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职级和薪级。《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召开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套转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工作。

4

优化细化职位分类。根据队伍管理需要和本市行政机关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调整优化职位分类,适当细化职组、职系的划分,形成较为科学、明晰的职位分类体系。

5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并积极探索制定各类公务员服务标准体系、职业行为规范等,进一步推动公务员职业化建设。

□名词解释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是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是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政策解读

不当“官”照样有前景

职业发展重点考虑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实施范围……我市公务员实施分类改革后,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涉及人员约达2.4万人。

行政执法类将占7成

目前,我市公务员都按综合管理类管理,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并根据两类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我市将对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执法队伍领导职务归入综合管理类管理),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各级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而不需走“官道”。

初步统计,我市行政机关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实有人数约6300人(目前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约为3.5万人,其中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万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改革,上述2.1万人中,约有85%为警员,也属于行政执法类),加上公安和监狱劳教系统警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达到2.4万人,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近70%。

鼓励专业技术类“从一而终”

专业技术职务不作统一设置,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此举旨在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本职位上“从一而终”。不做“官”的公务员也有清晰长远的职业发展前景,有利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确定了市气象局的16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因政府提供的专业技术大量存在于事业单位和企业,所以此次改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涉及人员较少,但将来会逐步扩大范围。

每年招聘约1000名聘任制公务员

我市从2007年1月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从两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

从今年起,我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在春节过后的3月份,我市将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今年下半年预计还将再安排一次。王敏说,分类改革后,我市招考录取公务员更为灵活,各单位可根据需要招考,没有严格的次数限制,但要有两大前提,首先是岗位需要,其次是要有空编。据统计,我市每年有500名公务员退休,因此每年都有500个空编,加上各单位也有一定比例的空编,何时需要,可由单位决定。

□焦点释疑

我市将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消息一出,引起了市民和网友的热议。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大家关注的热点进行逐一解答。

改革对执法类公务员有何影响?

新的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影响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前途明了,路子宽了,步子稳了,要求高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每个台阶及其要求都非常明确,最高台阶是一级执法员(中途转任至其他职类的不在此列),有一定的高度,但大部分人跳一跳都可以够得着。基层所、站和市直机关的执法人员具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大大拓宽了发展路子,并且三级执法员以下不设职数限制,升职竞争不太激烈,薪级晋升与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年度考核称职的,每年可以晋升薪级,考核为优秀的每三四年可以晋升职级,一般四十五岁左右可晋升到二级执法员。

聘任制公务员有何吸引力?

聘任制公务员虽然已经不是“铁饭碗”,但也还是一个不错的“瓷饭碗”,只不过要求公务员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住。聘任制公务员绝不是“二等公民”,其在权利义务、职务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都与委任制执行一样的制度。其次,相对于委任制而言,聘任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因为其养老、失业等保障制度是跟企业和社会其他群体完全衔接的,随时可以转移,中途离职有基本保障,有机会二次择业,而委任制公务员中途离职是“净身出户”,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二次择业成本很高,这也是造成其能进难出的重要原因。此外,聘任制规定了选聘方式和协议工资制度,这为机关聘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利于吸引各领域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

聘任制和委任制是否可转换?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这是聘任制自身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因为在委任制的铁饭碗没有被打破的情况下,如果打开了这个口子,必然导致大量聘任制公务员选择委任制,从而使聘任制沦为过渡性制度,也将使聘任制公务员沦为公务员队伍的“二等公民”。但委任制公务员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

分类管理对报考公务员有何影响?

实施分类管理后,招聘公务员的组织方式、程序等都与以前一样,但考生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考试将实现分类招考,报考不同职类,考试的科目、内容、考试方式等都可能不同;第二,在今后几年内,我市都将把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列入考试内容;第三,分类管理强调专业化发展,偏重职位管理,进入公务员队伍后“二次择业”的成本会比较高,考生选择报考职位时一定要先了解职位职责、要求及其职业发展方向;第四,考生考上后将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也就是说报助理执法员的只能按助理执法员聘任,高学历者报考要求较低学历职位的,也只能与低学历报考者定为一样的职级。 【与我联系:info@j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