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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检察院与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信访维稳联络员机制

发布日期:2010-07-23 资料来源: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关于“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维稳”的工作部署,日前,检察长助理吴士洪同志带领控申科工作人员到盐田辖区沙头角、海山等四个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并与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了联络员机制。盐田区检察院确定了控申科、预防科、民行科和侦查监督科为联络科室,4个科室分别指定1名联络员分别与4个街道办建立联系。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检察官联系点,联系点备有检察官的联络方式,随时可以进行联系;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到街道办实地了解情况。

检察机关与街道办建立的综治信访维稳联络员机制,既保证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的联系沟通,又采取了灵活实用的工作方式,可操作性强。通过联络员机制的建立,有效拉近了检察机关与普通群众的距离,从多个层面为基层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沟通提供了方便。一是方便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建立联络员机制之后,基层群众可以及时与联系点的检察官取得联系,咨询法律问题。二是方便接受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群众有任何举报线索都可直接与联系点检察官联系,减少了举报、申诉的中间环节,使举报申诉更为高效便捷。三是方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通过各个街道和社区的“廉政之友”义工和联络员,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群众的联系,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的辐射效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四是方便街道办做好维稳工作。检察官深入基层,为街道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息诉罢访等工作提供了方便,更便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求维稳工作实效。五是方便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联系点的检察官可以面对面地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丰富了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

盐田区检察院建立与街道办事处的联络员机制,各街道办均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此项机制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有力举措,是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基层的双向联系,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街道办事处均表示热烈欢迎,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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