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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阳一高三学生涉嫌抢劫未被起诉 考取大学回报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0-07-29 资料来源:正义网 作者: 点击数:

  正义网湖南729日电(通讯员汪惠东)728日下午,湖祁阳县检察院对一因抢劫罪被不起诉的高三学生唐某进行考察回访。当该院公诉科干警刚走到他家门口时,唐某的父亲立即迎出来,并紧紧握住检察干警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了,正因为有了你们的宽大处理,使我的儿子有了高考的机会,我儿子考取了一所重点大学。

  今年110日,唐某由于成绩下滑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为凑足路费,唐某潜入本校的女生宿舍楼四楼欲偷窃钱财,碰上有人在宿舍,进而转化为抢劫,后被同学发现并抓获。

  公安机关以唐某涉嫌抢劫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祁阳县坚持院受理该案后,多次与案发学校联系,了解唐某的基本情况,并询问了被害人和听取了被害人家人的意见。

  经过对案件的慎重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其主观恶性小,且是初犯,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同时学校也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其会继续帮助教育唐某并希望该院从宽处罚唐某,因此,祁阳县检察院对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311,祁阳检察预院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各方均对该院的决定表示了支持和赞同,校方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唐某以后的帮教。唐某更是当场痛哭流涕,表示一定要好好做人,刻苦学习,以优异的高考成绩回报社会。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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